经2022年12月30日厅党组会议研讨决议,并经省委宣传部皖宣干任字〔2023〕4号文件批复赞同,雷蕾同志任厅人事处处长,免除其厅财政处处长职务。
张鹏水同志任省艺术研讨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除其非物质文明遗产维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 毅同志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参公),免除其原省旅行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参公);
崔兰英同志任商场管理处 (行政批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免除其资源开发处二级调研员;
张文啸同志任资源开发处二级主任科员,免除其商场管理处 (行政批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钱 桦同志任非物质文明遗产维护中心副主任,免除其省艺术研讨院副院长职务;
汪智勇同志任厅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主持工作),免除其厅资源开发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左金刚同志任省文明馆馆长(试用期一年),免除其工业高质量开展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岳 军同志任省艺术研讨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除其艺术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经2022年12月30日厅党组会议研讨决议,并经省委宣传部皖宣干任字〔2023〕9号文件批复赞同,田冰凌同志任厅艺术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化东同志任人事处一级调研员,免除其革新文物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柳树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除其对外沟通与协作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胡敏同志任对外沟通与协作处一级调研员(负责工作),免除其办公室一级调研员职级;
张治国同志任商场管理处(行政批阅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免除其对外沟通与协作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依据省委组织部皖干调字〔2023〕62号文件,经2月27日厅党组会议研讨,决议:
依据工作需要,经研讨,并经省委组织部皖干调字〔2023〕17号文件批复赞同,原省旅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陶强同志任厅文物督察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