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乐考网:北京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的公告
来源:城市夜游    发布时间:2024-02-11 02:33: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法令》《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等法令和法规规章的规则,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我市实践,拟定了《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现予以公告。

  凡契合以下条件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归于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商铺、商场)、宾馆(旅馆)、体育场(馆)、礼堂、公共文娱场所等场所

  (一)设置在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产品的商场(商铺、商场),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产品的商场(商铺、商场);

  (四)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放映厅(录像厅)、礼堂、剧场等表演、放映场所;

  (五)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KTV、游艺厅、网吧等歌舞文娱游艺场所和具有文娱功用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咖啡厅)、餐厅等场所;

  (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洗浴(含桑拿浴、足浴)、棋牌室、桌球房、美容美发等营业性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七)运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寄存总量达200公斤以上或甲、乙类物品寄存总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铺。

  十二、其他产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若产生火灾会形成严重人身伤亡或许财产损失的单位

  (四)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堂、寺、寺庙、道观等宗教场所(非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十三、铁路、交通、民航、林业体系各单位,由各体系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令法规拟定界定规范。

  本界定规范中“以上”均含本数。本界定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07年6月发布的《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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