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10:34

  《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提升国有资本在文旅产业领域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依照国家和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建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文旅集团”)。

  (一)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资本布局。按照“大项目、大产业、大平台、大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盘活文旅资产资源,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国有资本收益水平。

  (二)坚持战略重组,推动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市级层面文旅资产资源经营权的统一管理,进一步突出文化旅游发展主责主业,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商贸、教育、康养、农业、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

  (三)坚持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强化投融资、运营管理功能,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充分激发企业未来的发展内生活力。

  (四)坚持规范治理,促进管理提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完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效考核机制,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合格市场主体。

  (一)成为我市文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围绕打造“湖光山色·度假之州”旅游目的地品牌,快速推进文旅领域国有资产资源统一管理,全方面提升景区景点、文体场馆、文化街区、休闲公园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动我市特别是中心城区文旅产业联动发展。加强文化会展、数字赋能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景区公园、进场馆街区,为我市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逐步实现文旅大资源向文旅大经济转化。

  (二)成为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引擎。全力发展具有湖州文化元素的旅游新经济,将更多文化内涵融入旅游发展,成为推动“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建设的引领先行者,真正打造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开创文旅深层次地融合新局面。着力发展数字文旅、创意周边、休闲度假、研修游学等文化旅游新业态,以特色创新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的提高国有文旅平台的经营水平、盈利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成为我市文旅产业项目投资的主推手。发挥国有企业在投融资等方面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产业子基金、债券发行等金融手段,构建“融资-投资-建设-运营-收益-再投资”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文化旅游领域重点项目落地。完善文旅投融资项目库建设,统筹短期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盘活存量文旅资产,激活增量文旅投资,形成“资源-项目-产品”转换链条,推动文旅产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逐步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

  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为国有全资公司。

  人民币20亿元,由市旅游集团无偿划转资产及市城市集团以现金、股权或其他资产作价出资(具体由市城市集团确定)。

  1.关于市产业集团下属市旅游集团的文旅板块(包括城乡旅游、文化传播2家公司和梁希森林公园、升华音乐厅、钮氏状元厅3处资产):产权现归市产业集团下属市旅游集团,由市产业集团无偿划转至市城市集团,由市城市集团统筹整合相关文旅资源,按规范程序成立一级子公司市文旅集团。

  2.关于仁皇山公园、菰城景区项王码头、赵孟頫故居、陈英士故居、沈家本馆、贤守馆、民国馆等7处景区场馆:产权现归市城市集团所有,目前由市城市集团授权市产业集团经营管理,改由市城市集团收回经营权,涉及授权新成立的市文旅集团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由市城市集团自行确定。

  3.关于湖笔博物馆:现属市建设局,目前由市建设局授权市产业集团经营管理,由市建设局改授市城市集团经营管理。

  4.关于小西街、状元街、衣裳街等3条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及相关企业:①关于3条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由于“双覆盖”资产划转的原因,3条街区账面产权目前归市城市集团下属街保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权属于市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物管中心。将经营管理权由市物管中心划转至市文旅集团,营收归市文旅集团所有。②关于街保公司及其下属元恒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权由市城市集团收回,人员(114人)同步划转。③关于市建设局下属5家企业。所属5家企业(保障房公司、旅游公司、实业公司、拆迁事务所和万众物业)的企业人员(11人)和资产负债同步无偿划转至市城市集团。④关于市物管中心。保留市物管中心,其事业人员、离退休职工、精简和遗属人员保留在市物管中心,待遇维持不变,所需经费缺口由市建设局商市城市集团按“不增加财政负担”原则研究并提出方案,可采取事业单位改制计提改革成本模式,或3条街区部分业务委托市物管中心管理并支付管理费模式,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上述四项重组涉及企业资产、负债及人员,原则上按照“人随资走、债随资走”的原则统筹安排。涉及人员稳定工作由划出单位统筹协调,接收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5.市城市集团的文旅项目及资产,原则上由市文旅集团统一运营,具体由市城市集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6.以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经营合作等多种形式,推动市城市集团及市文旅集团加强与市级部门、区县有关方面合作,发挥牵引全市域文旅产业高水平发展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努力打造成为我市文旅全产业链集成服务商、全省有影响的新型综合文旅产业运营商。

  市文旅集团为市城市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选条件要求,市文旅集团董事长由市城市集团副职兼任,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提升运营效益。市文资委指导市城市集团对市文旅集团实施社会效益考核,并负责意识形态和行业指导。

  组建方案印发后,由市产业集团开展下属有关文旅板块的资产无偿划转工作,由市城市集团统筹整合相关文旅资源,按程序成立一级子公司市文旅集团,同步开展领导职数核定、领导班子选配、人员安排、工商登记、公司挂牌成立等工作,力争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

  在市文旅集团挂牌后,市城市集团同步收回委托给市产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管理权,接收市建设局转授的资产经营管理权等,并开展集团内涉及文旅资产经营管理权的授权等相关工作,力争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同时,市产业集团做好市旅游集团及所属企业更名相关工作。

  “十四五”期间,逐步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南太湖新区和区县文化和旅游等相关资产资源的市场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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