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请求陈述_项目_出资_批阅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6 17:40:49

  资金请求陈述是指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撑而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一种陈述。政府资金支撑包含出资无偿补助、奖赏、转贷、借款贴息等。

  (1)地方政府出资的项目以出资补助、转贷或借款贴息方法运用政府出资资金的。中心政府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出资项目的中心预算内出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按出资补助或贴息方法办理,需批阅资金请求陈述。

  (1)按有关法律法规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开展变革委批阅、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陈述或项目请求陈述时同时提出资金请求,不再独自报送资金请求陈述;也可在项目经批阅或核准赞同后,按照国家有关出资补助、贴息的方针要求,另行报送资金请求陈述。

  (2)按有关法律法规应由地方政府批阅的地方政府出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陈述经有权批阅单位同意后提出资金请求陈述。

  (3)按有关法律法规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存案的企业出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存案后提出资金请求陈述。

  (3)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7)项目核准或存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供给出资完结、工程进度以及出产状况证明资料;

  【担任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陈述,节能点评陈述,社会安稳危险点评陈述,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点评陈述等。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陈述编制;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查询监测点评;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陈述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规划查询;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对;林业作业规划查询;营造林规划;林业数表编制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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