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更“靓”也要更低碳 青岛发布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
来源:资质    发布时间:2023-12-28 16:07:49

  原标题:让夜“靓”起来,也要更低碳!《青岛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为不夜天定规章

  城市景观照明是城市夜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市民出行安全,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也是一座城市活力与时尚的最好注脚。

  12月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办法》对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节能环保作出了规定,健全“建、管、养、罚”一体化管理机制。青岛的夜,将有“章”可循地“靓”起来。

  随着浮山湾灯光秀频频刷爆各大网络站点平台,流光溢彩的浮山湾畔,慢慢的变成了青岛靓丽的城市名片之一。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对部分重点区域、重要道路、标志性建(构)筑物等集中设置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整体构建了“一带、一核心、两重点、三片区、十二线”的夜景空间布局,包含:浮山湾、汇泉湾、青岛湾等构成的滨海岸带,浮山湾灯光秀核心区,奥帆中心、八大关两个重要节点,青岛西部老城区、市北中央商务区和崂山金家岭金融区三个重点片区,胶宁快速路、杭鞍快速路、青银高速、环湾路等十二条城市主要道路沿线,营造了安全、便捷、优美的城市夜景观环境,为促进旅游业发展、丰富市民文化休闲生活、提升城市形象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岛的夜,究竟多么有活力?我市已跃居国内知名夜游城市,连续三年入选“中国夜经济十大影响力城市”榜单。这跟青岛围绕城市更新建设和旅游品质提升,先后组织打造中山路、大鲍岛等20余处精品亮化节点也密不可分。这20处精品亮化节点包括第二海水浴场、小麦岛等休闲活动场所的亮化提升,松岭路、白沙湾等进出城市重要门户的亮化提升,城阳区鲁邦风情街、平度市中杰商业街等10条夜环境示范街区的亮化提升,促进城市景观照明逐步由规模化向精品化转变,逐步提升了城市形象,带动了夜经济发展,改善了群众宜居生活环境。

  夜晚“靓”起来,并不是不分区域、不分层次,而是城应当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与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自然地理风貌、历史人文特征相适应,合理控制设置范围和规模。

  为此,《办法》明确要因地制宜划分城市景观照明的优先建设区、适度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暗夜保护区,既要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夜景观,又要做到适宜适度、绿色环保。结合城市不一样的区域的功能性质,对生态保护区要保持城市的暗天空,对景观价值低、低密度居住区等区域要提出限制性要求,对沿海一带、商业街区、标志建筑等要重点美化亮化,形成明暗相宜、层次丰富的夜间环境,努力平衡城市夜间经济和文化生活、公众活动、生态保护等各方面需求,让城市景观照明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

  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精细管理理念也应体现在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上。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规定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负责运行维护,同时,规定应当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保持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功能完好,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和保护措施,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除了科学做好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建设外,还要提高城市景观照明方案设计水平,统筹考虑历史、文化、载体、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物所在照明区位属性、构造及材质特征等合理选择照明方式,鼓励采用内透光,保护建筑物外立面结构外观,减少炫光干扰,降低运维成本,体现绿色照明理念。严控亮度和能耗密度,合理选择光源,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超亮度、超能耗灯具,合理确定灯具安装的地方、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光污染。

  除此之外,《办法》还要求城市景观照明应当合理选择照明方式,采用节能环保的产品、设备和灯控技术,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低能耗环保产品,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同时,禁止使用超亮度、超能耗灯具,从源头上减少光污染。对重点区域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控制,按照平日、节日及重大活动等亮灯模式,合理控制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开启的范围、时长,优化不一样的区域、情形的亮灯策略,在城市电力紧张、极端天气期间有序关闭城市景观照明设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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