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共配套设施都有哪些
来源:资质荣誉    发布时间:2023-12-05 19:09:19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小区内的绿化情况、绿地建设。这里主要讲的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衡量理念:把握必需,勿求 。对于配套设施的衡量,许多人的认识是越全越好、档次越高越好。其实,这种认识对于上面讲的 类的公共设施是可以的,但对于第二类的公共设施,在目前的房产市场环境下并不现实。

  ,它的投入更大,这一点无需多说;第二,这些设施的建设不仅仅依赖于所租房屋的开发商实力和运营能力,还与政府的市政规划、其他单位的合作有重要的关系,比如配套,与主管机关有关,与有关,还有邮局、银行等的开办,开发商都无力左右;第三,在楼盘销售完毕之后,这些设施都是由其他相关单位来负责,因此这些设施的实际运营,开发商很难保障也不愿保障,而购房者(也就是房东)想让开发商继续负责也很难办到。因此,如果第二类的公共设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完善的小区,房屋的租金也会较高,性价比相对会低一些,这就要看租客自己的考虑了。

  除了上面说过的 类设施是必需的之外,每个家庭的情况对配套设施的需求是不完全一致的,考虑可以有所侧重。

  1.银行、邮局、超市、餐馆等生活必需设施。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对这些配套设施,衡量的因素是要考虑楼所处的位置、小区入口、交通条件等这些客观因素。总之,如果小区的基础条件好,其他生活配套设施也会跟着好,如果基础条件不好,别的方面也很难保障。

  2.设施。设施对于现代以家庭为单位的租客逐渐重要,近几年,房屋出租时打牌的慢慢的变多。对于设施,租房者的考虑应该是:(1)周边的公共系统如何;(2)距离的远近和交通情况。

  3.医疗设施。这一块对于老年人来说重要,但目前的小区在医疗设施的建设上还很薄弱,因此这方面购房者还是要主要考虑周边的公共医疗系统和交通情况,小区内能有基础性的医疗设施就可以基本满足了。

  4.文化体育设施。这一块最重要的包含非收费的开放性设施和收费设施,主要是会所。现在一般的小区都会有开放性的非收费体育健身设施,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日常维护,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比较大。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1)给、排水:a)给水系统:关注水量、水质、水压。b)排水系统:包括生活垃圾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要求安装正确、牢固、不渗不漏、管道运行正常;2)用电:用电的便利与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包括导线、配电箱、电开关、电表各部分的设计、使用状况等。说明:我们常说的一户一表即一户1水表+1电表。要注意的是有的小区水、电表是一个单元共用一个总表,然后每户再有一个分表,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一户一表。3)气:购买二手房时,房子有没有天然气、煤气供应管道是客户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其使用起来更便捷,费用较低的特点是房屋的一个卖点。4)电话线、宽带线、有线)电梯:用户对电梯的要求主要要是考虑安全可靠、舒适、方便;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l)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居住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 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配套设施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来说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居住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答: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居住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答: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小区内的绿化情况、绿地建设。这里主要讲的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衡量理念:把握必需,勿求 。对于配套设施的衡量,许多人的认识是越全越好、档次越高越好。其实,这种认识对于上面讲的 类的公共设施是可以的,但对于第二类的公共设施,在目前的房产市场环境下并不现实。

  ,它的投入更大,这一点无需多说;第二,这些设施的建设不仅仅依赖于所租房屋的开发商实力和运营能力,还与政府的市政规划、其他单位的合作有重要的关系,比如配套,与主管机关有关,与有关,还有邮局、银行等的开办,开发商都无力左右;第三,在楼盘销售完毕之后,这些设施都是由其他相关单位来负责,因此这些设施的实际运营,开发商很难保障也不愿保障,而购房者(也就是房东)想让开发商继续负责也很难办到。因此,如果第二类的公共设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完善的小区,房屋的租金也会较高,性价比相对会低一些,这就要看租客自己的考虑了。

  除了上面说过的 类设施是必需的之外,每个家庭的情况对配套设施的需求是不完全一致的,考虑可以有所侧重。

  1.银行、邮局、超市、餐馆等生活必需设施。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对这些配套设施,衡量的因素是要考虑楼所处的位置、小区入口、交通条件等这些客观因素。总之,如果小区的基础条件好,其他生活配套设施也会跟着好,如果基础条件不好,别的方面也很难保障。

  2.设施。设施对于现代以家庭为单位的租客逐渐重要,近几年,房屋出租时打牌的慢慢的变多。对于设施,租房者的考虑应该是:(1)周边的公共系统如何;(2)距离的远近和交通情况。

  3.医疗设施。这一块对于老年人来说重要,但目前的小区在医疗设施的建设上还很薄弱,因此这方面购房者还是要主要考虑周边的公共医疗系统和交通情况,小区内能有基础性的医疗设施就可以基本满足了。

  4.文化体育设施。这一块最重要的包含非收费的开放性设施和收费设施,主要是会所。现在一般的小区都会有开放性的非收费体育健身设施,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日常维护,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比较大。

  1、关于费用的报销。有关的业务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会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核,**后由签批权的负责人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出纳做记账凭证。

  2、房地产行业正常的情况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时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由会计部会同工程部按定额或形象进度测算工程进度并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只由工程部测算工程进度,有关人员签字后支付工程款。实际上就是会计的《建筑会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

  3、出纳只做与货币收支有关的记账凭证,并据此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再谈谈房地产行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科目与一般的制造业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货币资金、往来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业企业一般不使用: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而房地产行业使用这两个科目。工业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房地产行业改为:“开发成本”,它下面设6个二级科目,分别是:

  一般房地产行业按项目、开发期设置三级科目。(必须说明,在成本核算方面,**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栋核算成本,以建筑面积做为分配混合费用的依据。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收费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摊较难,再加上同期开发的楼盘基本相同,能够使用按项目、开发期核算成本)。工业公司的“库存商品”改为“开发产品”;“制造费用”改为“开发间接费用”。

  二.再谈谈有关税费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一般的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时间会较长,但是,国家的税收不能延期,因此,有关的税法规定,按企业收取的预收款为税基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也就是说,当房地产行业销售期房的时候,就开始交税。并且按一定的比例预交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行业还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当工程开发完毕后,要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

  1、首先说的配套是公共配套。或称为城市基础施配套。如供水、供电、道路、**、市场、商业等

  2、其次是居住小区的配套,比如小区自配的停车位、小区绿化、会所、幼儿园、游泳池,体育活动场地等。

  3、再次是房屋的配套,又称配套设施设备,比如红外防盗、可视对讲、光纤网络等等。

  答:配套设施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来说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居住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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