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年来,多地产生电动车“上楼”引发火灾的事端,令人触目惊心。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修建消防安全办理规则》,对电动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则。
根据这一规则,高层民用修建包含了高层住所修建和高层公共修建,前者是指修建高度大于27米的住所修建,后者是指修建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修建,包含宿舍、公寓、工作、商业、体育、医疗修建等。低于这两个高度的修建不该被称为高层民用修建,不在此次规则规模。
规则清晰,制止在高层民用修建公共门厅、分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许为电瓶车充电。鼓舞在高层居住小区内设置电瓶车会集寄存和充电的场所。
违背上述规则的,由消防救援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